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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HW08危险废物转移的函
日期:2023-02-19 05:1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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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
(洛环固移函〔2015〕36号),现就你公司危险废物转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同意你公司将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转移至洛阳昊海工贸有限公司(豫环许可危废字23号)签订了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合同,数量9吨。由洛阳永利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豫交运管许可洛字410300999569号,备案车辆豫CD3380)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工作,转移期限自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20日。
二、你公司和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危废转移,并落实各项环保管理规定,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一)危险废物转移前的贮存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二)严格按照转移许可数量和转运计划开展危险废物转移活动。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落实“三防”要求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问题,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的运输管理规定。你公司和接收处置单位要分别建立管理台帐,台帐作为环保部门核查转移数量的依据。
(三)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填写、运行、报送、保存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按时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四)为避免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产生各种环境安全隐患,你公司应暂停危废转运。
(五)义马市环保局要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督促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以上各项要求。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办理下一批次危险废物转移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转移。
2015
年4月3日
抄送:义马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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