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
灵宝市开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市灵宝黄金冶炼企业,为国家级危废重点源监管单位。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含氰尾渣(红渣),每月产生危险废物2100吨,年产生危险废物约2.5万吨,目前仍有库存4000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含氰尾渣属于HW33危险废物(废物代码092-003-33)。为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防止二次污染,灵宝市开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将2015年度所产生的及库存含氰尾渣2.9万吨转移至具有处置资质的陕西礼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SWF14048)综合利用。由陕西省华县盛昌货运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陕交运管许可渭字610500000421号)负责危险废物的转运工作。
根据灵宝市开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机氰化物废物转移的申请》(灵开字〔2015〕3号)和灵宝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灵宝市开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无机氰化物废物跨省转移情况的请示》(灵环〔2015〕20号),经审查,该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资料齐全,我局同意该公司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转移至陕西省处置。现申请为灵宝市开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危险废物(含氰尾渣)跨省转移手续,转移数量2.9万吨,转移期限为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12月25日。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示。
2015年4月7日
(联系人:李会学 联系电话:13803987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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