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青山磨料制品有限公司:
由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陕县青山磨料制品有限公司利用农业废弃资源果壳、玉米芯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和三门峡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报告(三环评估〔2015〕04号)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是在该公司原有坚果壳加工生产线运行的基础
上,在厂区南部空地上新建1条年深加工3000吨天然植物纤维清洁研磨粒子生产线、1条年深加工3000吨植物环保过滤新材料生产线和1条年加工3万m3安全环保防火型轻质墙板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
《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态恢复措施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过滤材料及纤维粒子旋风上下料处产生的废气经管道输送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项目区域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近期经厂区现有三格式化粪池(50m3)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远期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三门峡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筛分机、去石机、去磁机以及风机等产生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生活垃圾、筛选产生的废石子等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去磁机筛选产生的铁屑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尘灰返回生产线再利用。
(五)加强厂区绿化,非硬化地面全部植树种草、美化环境。
(六)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单位应按照环评要求对厂区原有项目的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提高废气收集及处置效率。原车间粉碎机和振动筛下料口处均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五、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暂定为:化学需氧量(COD)0.016t/a、氨氮0.002t/a;粉尘0.87t/a。
六、项目建成须经环保部门核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试生产三个月内及时向我局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七、本审批意见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逾期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陕县环保局负责。
2015年2月2日
抄送:三门峡市环境监察支队、陕县环保局、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环保局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印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98-280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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