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县众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由三门峡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陕县观音堂马头山19.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和三门峡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报告(三环评估〔2015〕03号)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9.8MWp太阳能并网电站,以35kV出现接入李村变电站。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区和核心发电区,主要建筑物包括太阳能电池板阵列及配电室、逆变器室、箱变、太阳能板间距及电缆、35kV配电室、SVG室外装置、接地电阻成套装置及10kV站用变、办公及辅助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万元。项目拟建厂址位于陕县观音堂镇马头山区域,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态恢复措施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对施工场地要按照有关专项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植被保护,防止水土流失。施工道路硬化,建筑材料设置防风防雨封闭料棚以及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或采用密闭罐装车;车辆冲洗废水应使用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同用于施工场地、道路和土方的抑尘;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强噪声机械设置作业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高噪声设备在作息时间作业、设置临时隔声屏障以及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施工用原料、管材应随用随运;施工场地分散的弃土,及时清运。
(二)项目区域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办公管理区生活废水经隔油池、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太阳能板清洗废水经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抑尘和绿化。
(三)运输车辆应限载并加盖篷布,减少运输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变压器、水泵等产生噪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区域声环境质量达标。
(五)废弃太阳能板集中收集暂存后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理;废弃蓄电池、升压站变压器及废油集中收集经厂区固废储存间(50m2)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按照危废安全转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三格式化粪池和废水收集池污泥清掏晾晒后同生活垃圾一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处理。变压器事故油池应进行底部硬化并采取防渗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六)有关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应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单独编制环评文件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五、项目建成须经环保部门核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试生产三个月内及时向我局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六、本审批意见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逾期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陕县环保局负责。
2015年2月2日
抄送:三门峡市环境监察支队、陕县环保局、三门峡市环境保护科
学研究院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98-2805525
三门峡市环保局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印发嵊泗发展网 版权所有网站地图 CopyRight (c) 2008 www.zjssz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