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热力公司:
由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渑池县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本工程利用华能渑池热电厂2×350MW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为热源,供应渑池县主城区的冬季采暖。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铺设和改造供热管网约14205×2m(其中新铺设8171×2m,改造管线6034×2m,均为双管敷设)、改造换热站10座。总投资55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
《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态恢复措施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用封闭式施工方式,施工区域设置围栏围挡,定期洒水抑尘,易扬散物料采用隔尘布覆盖,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路面施工使用商品沥青混凝土和灰土,不得现场拌合。
(二)弃土应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不得随意倾倒;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扬散、撒落。
(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挖掘机、装载机等高噪声设备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施工,在临近敏感点区域施工时,设置临时隔声挡板或屏障,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处理;废弃施工材料、建筑材料收集后及时清运、分类处置。
五、项目建成须经环保部门核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内及时向我局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六、本审批意见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逾期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渑池县环保局负责。
2015年4月29日
抄送:三门峡市环境监察支队、渑池县环保局、河南蓝森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环保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印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98-280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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